公告顯示,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場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規(guī)劃總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設600MW,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機組發(fā)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 220kV海底電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電網。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購申能海南 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海上升壓站設備采購及建安工程總承包服務,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應負責完成 220kV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鋼結構用鋼材(筋)與防腐、防火材料物資采購、各結構的加工制作、組拼裝、涂裝、試驗、質量檢查、出廠驗收等全部工作。
(2)投標人應負責完成 220kV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建造、吊機、舾裝、暖通系統(tǒng)(含通風空調監(jiān)控系統(tǒng))、給排水及消防系統(tǒng)、海洋觀測平臺等設備的采購、裝船等涉及的全部工作;
(3)投標人應負責完成 220kV海上升壓站照明系統(tǒng)、霧笛障礙燈和助航標志燈系統(tǒng)、防雷接地系統(tǒng)、低壓動力和配電系統(tǒng)、電纜支吊架和橋架系統(tǒng)、電纜防火封堵系統(tǒng)、電纜系統(tǒng)的采購、制作、驗收、安裝、調試等涉及的全部工作;投標人應負責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內全部電氣一次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單體調試、陸上出廠前整體調試、海上整體調試、試驗(含陸上和海上)、海上升壓站站內聯(lián)調及負責配合岸基集控中心聯(lián)合調試、海陸聯(lián)調時現(xiàn)場值守操作和配合聯(lián)調、電網調試、電網信號上傳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主變壓器及附屬裝置、252kVGIS設備及附屬裝置、40.5kV SF6充氣柜及附屬裝置、站用變壓器、接地變壓器和小電阻設備部分、柴油發(fā)電機組及其輔助系統(tǒng)、低壓配電部分(含應急配電)、中高壓電纜及附件等。海上升壓站電氣一次主要設備技術要求及采購清單詳見招標文件。海上升壓站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所有機電設備及相關附件等所有設備物資的采購、運輸、驗收、現(xiàn)場卸貨(車板交接)、場內二次轉運、倉儲保管等工作。
(4)投標人應負責完成 220kV海上升壓站全套電氣二次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驗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一次設備在線狀態(tài)監(jiān)測系統(tǒng)、交直流電源系統(tǒng)、場內通信系統(tǒng)、場內光通信系統(tǒng)及其他二次回路設備。投標人應負責海上升壓站上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控制系統(tǒng)、公共廣播(兼消防廣播)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智能巡檢系統(tǒng)、通風空調監(jiān)控系統(tǒng)、激光測風雷達及自動氣象站系統(tǒng)、無線通信及應急通訊系統(tǒng)的設備及線纜采購、埋管、預埋件(盒)、支架等基礎安裝、系統(tǒng)設備本體的安裝、電纜和光纜的敷設、電纜接線、光纖熔接、系統(tǒng)調試等工作和電纜的防火封堵,并負責上述系統(tǒng)接入陸上集控中心相關系統(tǒng)的相關接入工作,配合上述系統(tǒng)的海陸聯(lián)調。上述系統(tǒng)具體的工作范圍及內容、供貨范圍及設備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應負責所有電氣二次設備及附屬件的基礎和埋件的采購、制作、安裝和防腐等涉及的全部工作。負責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內全部二次線纜的采購、穿管、敷設、固定、接線的全部工作。負責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內全部電氣二次設備站內單體調試及系統(tǒng)聯(lián)調、負責配合陸海及系統(tǒng)聯(lián)合調試、負責配合電網調試、負責配合電網信號上傳等工作。
(5)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所有電氣設備及附屬件的基礎和埋件的采購、制作、安裝、封堵和防腐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各設備、房間、管路、設備內部連線、網線、柜內設備標簽、空開、燈具、空調、規(guī)章制度、安全標識等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全部標識、標志的安裝;以及與設備有關的固定件安裝工程。
(6)投標人應負責海上升壓站出運相關事項辦理,包括海上升壓站出運專項評審及配合完成出運相關手續(xù)辦理,具體以實際監(jiān)管部門要求為準,并承擔相關費用。
(7)投標人應委托有資質的獨立第三方開展消防驗收及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8)投標人應負責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裝船、拖航運輸所需的臨時綁扎固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施工、驗收及工裝在組塊海上吊裝完成后的后續(xù)處理工作等費用。
(9)投標人應對海上升壓站上部組塊進行三維建模,并對設備、結構、舾裝等進行碰撞檢測和三維模型會審,須使用三維軟件建模出加工圖紙。
(10)工程量清單中未提及,但與本工程相關的所有電氣設備安裝所需物資均由本標段投標人負責采購、安裝、調試,其費用已包含在已有工程量清單價格中。
(11)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與有關各方的協(xié)調配合等工作應包括在上述工作中。投標人應為采購人、業(yè)主和監(jiān)理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食住條件。
(12)投標人應負責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與有關各方的施工手續(xù)辦理等工作。
(13)本標段施工輔助設施,施工測量、現(xiàn)場試驗、施工交通、施工碼頭、供電、供水、照明、通信、綜合加工、倉庫、存料場,以及施工現(xiàn)場辦公和生活建筑設施、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等措施。
(14)投標人應配合第三方單位完成場址海域內航標設置相關工作內容。
(15)投標人應根據(jù)本項目創(chuàng)優(yōu)達標計劃開展創(chuàng)優(yōu)工作。
(16)數(shù)字化與智慧化要求。
(17)以上招標范圍所列工作內容涉及的任何費用,如有在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未單獨列項的,均應包含在報價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